贵阳职工全款购买二手房可以提取公积金吗?
答:可以,根据《贵阳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》第三章第七条之规定:购买、建造、翻建、大修自住住房、房改房补交土地收益金或者经济适用房补交土地出让金的,可以一次性提取本人及配偶账户上的住房公积金,提取总额不超过实际支付购建房款。其中,购买二手房的,应当在不动产权发证之日起18个月内提出申请;在不动产法证之日起6个月内,原产权人或其配偶办理过该套住房购房提取的,应当在不动产权证书之日起6个月后18个月内提出申请。同一套住房只能提取一次。
办理渠道:
线上办理:“贵阳公积金”APP或“贵阳公积金”微信公众号
线下办理:贵阳市公积金中心各服务网点
所需资料:
1.申请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;
2.提取公积金用于配偶住房的,需提供结婚证原件及配偶有效身份证明原件;
3.过户后的不动产权证书原件;
4.完税(契税)证明原件;
5.线下委托他人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的,职工需通过“贵阳公积金”APP或“贵阳公积金”微信公众号进行委托授权,并提供受托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;
6.购房所在地的户籍原件(所购住房为贵阳市行政区域和贵安新区直管区以外的,需提供)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