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2023年2月17日国内成品油价格不作调整
自2023年2月3日国内成品油价格调整以来,国际市场油价震荡运行,按现行国内成品油价格机制测算,2月17日的前10个工作日平均价格与2月3日前10个工作日平均价格相比,调价金额每吨不足50元。
根据《石油价格管理办法》第七条规定,本次汽、柴油价格不作调整,未调金额纳入下次调价时累加或冲抵。
二、2023年2月3日24时起贵州成品油价格
贵州省各价区汽、煤油销售价格表
贵州省各价区柴油(国VI)销售价格表
三、国内油价调与不调,主要依据是什么?
2016年,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出台了《石油价格管理办法(试行)》,对国内油价升降调整做出规范,按照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,无论国际油价暴涨还是暴跌,成品油价格都会受到上限和下限的限制。
上限为每桶130美元,下限为每桶40美元。
也就是说,当国际油价高于每桶130美元时,国内汽、柴油价格不涨或少涨,低于每桶40美元时,汽、柴油最高零售价格不降,在每桶40—130美元之间运行时,国内成品油价格按机制正常调整。
当油价低于每桶40美元调控下限时,国内成品油价格未调金额不是直接留给企业成为收入,而是全部纳入风险准备金。
并且根据《油价调控风险准备金征收管理办法》规定,全额上缴中央国库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,统筹用于节能减排、提升油品质量、保障石油供应安全,以及应对国际油价大幅波动,实施保障措施的资金来源。
四、国家发改委相关要求
中石油、中石化、中海油三大公司及其他原油加工企业要组织好成品油生产和调运,确保市场稳定供应,严格执行国家价格政策。各地相关部门要加大市场监督检查力度,严厉查处不执行国家价格政策的行为,维护正常市场秩序。消费者可通过12315平台举报价格违法行为。